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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苏州特福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自动化设备等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苏州特福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自动化设备等项目已于31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苏州特福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自动化设备等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建设内容:自动化设备2000套/年、实验室成套设备800套/年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和安路北侧(和安路1066号)

开工日期:20171215

竣工日期:2018115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的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

、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821-2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SS、COD、NH3-N、TP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本项目以热熔拼接车间为边界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点。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夜所测点位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常州鑫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临湖镇环境卫生所定期清运;最终零排放。

本项目废水中废水量、COD、SS、氨氮、总磷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全厂总排放量控制指标;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新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4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公示期:2018420日至61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恒

联系方式:13871780252


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意见+签字页.pdf

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版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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