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处理就是通过有效的方法对其中可再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使废弃物可以再资源化,变废为宝,对无法利用或回收成本过高的废弃物进行无化害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排放。
①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不得污染环境。
②处理废弃物的过程中尽量不产生新的废弃物,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在合理的成本条件下回收,不浪费,循环使用。
③对于量少或浓度不大的废弃物,可以在经过无害化的处理以后排入或倒入专门的废液缸中统一处理,如不超过环境中的最高允许值,可以随下水道排出。
④对于大量或浓度较大的废弃物可以进行回收处理,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的目的。
⑤对特殊的废弃物则要进行单独的收集,例如,贵重金属废液或废渣,单独收集可以便于对其进行回收处理。
⑥不能混合的废弃物或者是混合后会不利干处理的废弃物,要分类并且及时地采取措施处理。
⑦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焚烧者则焚烧,但是数量不宜太大,焚烧时不能产生有害气体或焚烧残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按照要求填埋,不使其裸露在地面上。
⑧废液处理前可尽量浓缩,进行减量化处理、减少贮存体积以及后续处理量。
⑨对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放射性水平极低的废液可采取排入海洋、河流和湖泊等水域的方法,利用水体的稀释及扩散作用将其放射性水平降至安全无害的水平;而对于其它放射性水平的放射性废液,需要采取措施,采取将其与人类的生活环境长期隔离,让其自然衰变,等待放射性废液的放射性水平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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