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每次产生的废弃物量较少,且废弃物种类不同、性质各异,一般是分类收集废弃物到一定量后再集中处理,或是交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因而,在废弃物处理前需要对不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避免其扩散、流失、渗漏或产生交叉污染。对于实验室有害废弃物的贮存可参照国家标准GB 8597一 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 HJ 2025一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在贮存实验室废弃物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贮存区域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对高温易爆或易腐败的废弃物还应在低温下贮存。
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弃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并尽快处理。
③危险废弃物必须装入到容器内,容器要完好无损,且容器材质和衬里不能与危险废弃物反应。
④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 )的危险废弃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如过氧化物与有机物;氰化物 、硫化物 、次氯酸盐与般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⑤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的空间,防止膨胀,确保容器内的液体废弃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不因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改变而膨胀,造成容器泄漏或变形。
⑥对实验使用后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及一次性的器械,都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有效消毒并放置指定的容器内。
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弃物应同人类生活环境长期隔离,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包装 、贮存,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采取有效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严防放射性物质泄漏。
⑧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粘标签,标明成分、含量等信息。
咨询热线
1586239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