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公司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苏州特福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自动化设备等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其中噪声和固废部分为1万元)
建设内容:自动化设备2000套/年、实验室成套设备800套/年。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和安路北侧(和安路1066号)
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5日
竣工日期:2018年1月15日
三、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8年2月1日-2日。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夜所测点位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常州鑫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临湖镇环境卫生所定期清运;最终零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公示期:2018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恒
联系方式:13871780252
苏州特福佳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噪声、固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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